逻辑学的推理方法
逻辑学的推理方法,逻辑推理是一门深层次的学问,它也有着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是一种比较传统的认知,跟哲学相关联,那么下面大家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逻辑学的推理方法的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逻辑学的推理方法1
逻辑学中推理的方法有:
1、类比推理:
在逻辑学上,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推断出它们在另外的属性上(这一属性已为类比的一个对象所具有,另一个类比的对象那里尚未发现)也相同的一种推理。
2、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关于个别事物的观点过渡到范围较大的观点,由特殊具体的事例推导出一般原理、原则的解释方法。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一般,都存在于个别、特殊之中,并通过个别而存在。一般都存在于具体的对象和现象之中,因此,只有通过认识个别,才能认识一般。
3、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与“归纳法”相对。推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是一种确实性推理。
运用此法研究问题,首先要正确掌握作为指导思想或依据的.一般原理、原则;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课题、问题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然后才能推导出一般原理用于特定事物的结论。
扩展资料:
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选言推理、关系推理等形式。
1、三段论
是由两个含有一个共同项的性质判断作前提,得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为结论的演绎推理。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般模式,包含三个部分:大前提——已知的一般原理,小前提——所研究的特殊情况,结论——根据一般原理,对特殊情况作出判断。
2、假言推理
是以假言判断为前提的推理。假言推理分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两种。
3、选言推理
是以选言判断为前提的推理。选言推理分为相容的选言推理和不相容的选言推理两种。
⑴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大前提是一个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否定了其中一个(或一部分)选言支,结论就要肯定剩下的一个选言支。
⑵不相容的选言推理的基本原则是:大前提是个不相容的选言判断,小前提肯定其中的一个选言支,结论则否定其它选言支;小前提否定除其中一个以外的选言支,结论则肯定剩下的那个选言支。例如下面的两个例子:
4、关系推理
是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关系命题的推理。
逻辑学的推理方法2
逻辑用来干什么?
我认为,人类的知识分为“道、法、术”三个层次:道在最顶层,就是哲学;法是中间一层,指的是思维科学;术在底层,就是各种门类的科学,它们主要用于解决各种具体的问题。
我的这个分法也许你不认同,但它至少可以让你明白,逻辑学处于什么位置。逻辑学毫无疑问处于中间层次,属于思维科学。
逻辑一词在日常话语中有三种含义:
一是客观事物的规律,尤其指事物变动发展的顺序与规则。如“这些人的做法简直不符合逻辑”,这里的逻辑等同于规律。
二是表示思维的规律性或规则,如“无论说话或写文章都要符合逻辑”。这里强调的是清晰、条理、顺序与关联性。常常有人告诉我,他讲话的问题是缺乏逻辑性,意思就是——混乱。精神病患者的特征就是缺乏逻辑,跳跃、不连贯,前言不搭后语,或者如成语所说叫语无伦次。
三是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主张或说法,如“按照强者的逻辑,谁先控制海洋谁就将控制世界”。我们说强盗逻辑、富人逻辑、穷人逻辑,都是这个意思。
逻辑源自古典希腊语logos的音译,最初的意思是“词语”或“言语”,引申出“思维”或“推理”的意思,是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来理解和描述客观世界的思维过程。
我认为,逻辑学应该成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这样,至少我们会少遇到一些蛮不讲理的人,社会也会更加和谐。
两种推理方法
在现代逻辑学中,推理的方法分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两种,演绎推理是一种从一般结论推理出特殊结论的过程,归纳推理相反,是从特殊结论推理出一般结论的过程。
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被称为“逻辑学之父”,他对逻辑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并且在历史上建立了第一个演绎逻辑系统。他撰写的六篇逻辑学的文章,被后人把它们收集在一起合称为《工具论》,他提出的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等基本的逻辑思维的方法,我们今天依然在运用。
一般认为,亚里士多德研究的是演绎推理,而归纳推理则由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家培根提出。他写了一本纠正亚里士多德理论的书《新工具论》,号召人们采用实验调查法,观察世界,收集事实,然后再用归纳推理手段从这些事实中得出结论。
培根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比喻,从方法论的角度出发,将理解自然的方法分为三种,即蚂蚁式的、蜘蛛式的和蜜蜂式的方法。他认为实验家像蚂蚁,只会采集和使用材料;推论家像蜘蛛,只凭自身的材料织网;上述这两种方法都把实验和理性分开,是不可取的方法。真正的哲学应该把二者结合起来;像蜜蜂那样从花朵上采集花粉,又以自身的能力将其消化。